义马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时预警制度 | |||
| |||
为快速、有效处理我交通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投诉,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中的各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第11号令)和等规定,现就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诉处理超时预警机制明确如下。 一、按投诉处理用时距处理截止时间长短,分为一般(III级)、较大(II级)、特别严重(I级)三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二、蓝色等级(III级),距投诉处理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黄色等级(II级),距投诉处理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红色等级(III级),距投诉处理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 三、预警级别首先由主要承担投诉处理业务的部门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市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四、启动蓝色预警,由承担投诉处理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投诉处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主办,确保按时办理;启动黄色预警,由部门负责人将投诉处理情况报主管副局长,由主管副局长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确保按时办理;启动红色预警,由主管副局长将投诉处理情况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办理。
2020年3月18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